返回第3章  李怀沙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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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朋友,以后你就能过上好日子了。”

林栖可不高兴了,“我不去!我就要留在这里,狗蛋说他妈妈给他买了饼干,今天可以分我一块,他还没给我呢!”

那个穿西装的叔叔突然就笑了。

他伸手摸了下林栖的头,语气温柔:“叔叔家里有很多饼干,你想吃什么都有。”

后来林栖才明白,原来他妈妈把他卖给了梁家,只因为梁家需要一条合格的狗。

为了一块饼干,林栖跟着叔叔走了。

从那天起,林栖成了太子爷梁雁的伴读,说难听点就是一条走狗。

第一次见面,梁雁站在二楼拐角处的楼梯上,干干净净,瘦削高挑。

“爸,你从哪里搞来个乞丐?”

林栖这个人素质不怎么好。

指的是精神和物理两方面都不好。

他特别有礼貌地回敬了梁雁二字:细狗。

这两个人的梁子算是结下了。

不过都是小孩子,很快又能玩到一块,隔三差五就打架,打完了还是好哥们。

他们两个增进感情的方式就是打游戏,游戏通不了关就互相骂,骂着骂着就打起来,然后绝交。

第二天继续打游戏,重复前一天的操作,以绝交为结局。

林栖那时候太小,他认不清自己的地位。他只是一个花钱雇来的陪读,在梁雁家里,他的地位和佣人没差距。

而梁雁没架子,不知道自己是个公子哥,有权利指使林栖做任何事,还在因为抢不到好武器而生闷气。

回忆结束。

林栖看着熟悉的游戏界面,选了单人模式。

他手腕受过伤,反应有些迟钝,这款游戏对他来说有一定难度。

习惯性地选择了键盘右边的数字来控制角色。

林栖没上过幼儿园,年龄合适以后,直接上的小学。因此,他读小学的时候,连拼音都不会。

而梁雁别说是拼音了,人家六岁已经可以熟练地用英语和外国人交流了。

双人游戏一般都分为数字键和字母键来控制角色,林栖根本不认识那些字母,他操控不了字母键。

偏偏字母键对应的角色是个女剑士。

他们两个小学生都不肯当女生,打了一架,最后梁雁鼻青脸肿地当了一次女剑士。

前面的关卡比较简单,林栖很快就通关了。随着关卡难度升高,他被迫开始练级,同一关反复打了许多遍。

然而打到倒数第三关,他因为手速问题总是来不及闪躲boss技能,死得特别凄惨。

重复打了十几次,每次都是一样的死法。

林栖烦躁地拿没受伤的右手砸了一下桌子,眉心蹙到一块。

弹幕也开始躁动:[这关怎么还过不去啊?你等级都那么高了,躲开技能不就过去了吗?]

[反应好慢啊,老年人一样。]

[这个boss很简单的,实在不行给你的宠物刷级,让宠物挂机去打boss算了。]

林栖心里憋着火,他就不信了,都这么多年了,这关还打不过去?

“操作失误了,重新来。”林栖揉了下左手手腕,望向那条丑陋的疤痕,有一刻失神。

如果当时没受伤,他也不至于什么都做不了,沦为俘虏。

他重新进入副本,有些费劲儿地打过了前面的小怪,重新回到boss面前。

望着那个庞大的黑山老妖,林栖眉心跳了跳,只见这黑山老妖吐出一口浊气,铺天盖地,像是安装了gps一般精准地朝他操控的剑士扑过来——他及时按了跳跃,打出二段跳的操作,躲过了第一段攻击。

下一秒,浊气变成满天大雨,全屏攻击。

这个地方必须要连续使用技能搭配突刺,卡出无敌帧才能活下来。

可惜林栖总是慢了一拍。

角色再一次被打死,变成了一个孤零零的墓碑。

他无端端地想起来,以前和梁雁一起玩这关的时候,他总是先死,变成一个墓碑。下一秒,梁雁就会一边骂他拖后腿,一边被boss打死,最后也变成一个墓碑,跟他死在一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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