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章 菜菜要发财
意儿的人。”
陶乐阳萌萌地看着他,萌萌地说:“因为我看到你穿的裤衩子是粉红色的。”
齐叔爽朗一笑,抱着陶乐阳在半空中转了好几圈,再往他脸颊上狠狠亲了一口。
于是,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,一个魁梧的大叔就这样整天戴着可爱的小兔子围巾,在别墅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来回走动。
大概是因为水土不服的原因,回到傅家的第二天晚上,陶乐阳就病倒了。
平时到处撒欢的小崽子,现在病怏怏地躺在被窝里。
高烧三十九度,陶乐阳的整个人都是烫的,脸颊烧得红扑扑,眼睛也是红的。
傅勉一晚上没睡,一直守在床边照顾。
陶乐阳什么都吃不下,喝两口粥都能把胃里的酸水吐出来。
刚吐完,陶乐阳有气无力地趴在床边,白嫩的手背上还插着针管,打着点滴。
他眼泪汪汪地看着傅勉,“哥哥,我不想吃东西了。”
“那就不吃了。”
傅勉用手帕替小孩儿擦干净嘴巴,给他漱了口,再扶着他躺下来。
“哥哥,我好难受……”
傅勉也在上床躺下,将陶乐阳抱进怀里,用额头抵着他滚烫的额头。
“睡一觉就不难受了。”
“哥哥陪你睡。”
“好……”
这场高烧断断续续烧了三天,陶乐阳才逐渐痊愈。
岑跃和程延明知道这事,特意跑到傅家来探病,虽然陶乐阳已经好得差不多了。
岑跃还带了一只小狗过来,是两个月大的小土狗,浅黄色的毛发,长得又圆又胖,浑身毛茸茸的看着非常可爱。
她三个月前收养了一只怀孕的流浪狗,生了一窝四只小狗,傅勉让她挑了一只最可爱的抱过来。
“阳阳,喜欢这只小狗吗?”
“喜欢!”
陶乐阳满心欢喜地抱着小狗,小心翼翼地摸着它的小脑袋。
小狗很亲人,直往他怀里蹭,还伸出粉粉的小舌头舔他的手心。
可爱得不行。
陶乐阳一直挺喜欢猫猫狗狗的。
但上辈子他不识好歹,觉得自己寄人篱下,没条件养宠物。
后来从傅家搬出来,他就更加没时间没精力养了。
“岑跃你偏心,凭什么送给我的那只长得那么丑!”
“你就知足吧,不要就把小黑还给我!”
“谁说我不要了,你休想抢回去!”
程延明和岑跃又开始拌嘴,吵着吵着不知道怎么就来劲儿,要去院子里比赛翻跟斗。
那边翻跟斗翻得热火朝天,这边的屋里岁月静好。
傅勉对猫猫狗狗没什么兴趣,只是觉得陶乐阳会喜欢。
虽然陶乐阳可能更喜欢猪,但他实在不能接受家里养一只活的猪,有陶美丽就够了。
傅勉只用指尖碰了碰小狗脑袋,对陶乐阳说:“以后它就是你的了,给它取个名字。”
陶乐阳把小狗举到他跟前,嘻嘻一笑,“不,是我们的。”
“嗯……”陶乐阳思索片刻,“那就叫豆包吧,哥哥你觉得怎么样?”
傅勉没什么意见。
“豆包豆包,小豆包!”
“汪汪汪……”
豆包不挑食,什么都爱吃,见了吃的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不要命地往前冲。
听说隔壁隔壁家养的一只比格还会吃屎,幸亏豆包不吃。
不到几个月的时间,小狗就变成了大狗,一顿能吃一大盆,再吃两个月就能出栏了。
幸好当初没有养猪。
不过在豆包长到六岁那年,也彻底变成了一头猪。
与此同时,陶乐阳也十三岁了。
初二(1)班,语文老师脸上戴着跟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,正站在讲台上滔滔不绝。
讲台下的学生听课的听课,写笔记的写笔记,剩下的在摸鱼。
坐在靠左边窗户第四排的少年也正在写笔记,左手托着腮帮子,白皙细长的右手握着签字笔。
笔下的字迹不算工整,透露着几分散漫随性。
学校统一的衬衫西裤校服,衬得少年的身形愈发清瘦,如同一株正茁壮成长着的幼竹。